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(二次) 招标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2-15406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、采购项目编号:XDEC-A20221221

2、采购项目名称: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

3、采购方式:公开招标

4、预算金额:650000元;最高限价:650000

标段名称

  

预算价(最高限价)

体外冲击波碎石机

1台

650000元

5、采购需求:

5.1采购范围: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、运输、保险、装卸、安装、检测、调试、试运行、验收交付、预评、控评、环评、环评验收、计量、培训、技术支持、软件升级、售后保修、与医院相关工作系统对接及相关伴随服务等。

5.2项目地点: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

5.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:自筹资金,已落实。

5.4交货期:根据采购人要求。

5.5交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

5.6质量要求:合格,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。

5.7标段划分:共划分1个标段。

6、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

7、是否接受进口产品:否
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(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)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、优先采购国货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。
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3.1具有符合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39 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相适应的经营资格(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;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: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(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)

3.2投标产品具有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39号)、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《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》及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》(2020年 第147号)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(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);

3.3投标人具有 2022年 01 月 01 日以来的任意 1 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凭证(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,依法免税企业,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);

3.4投标人具有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(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);

3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(自行承诺);

3.6根据财政部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6〕125号)要求,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 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和中国政府采购网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,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;

3.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

1、时间:2023216日至2023222日上午9:00-12:00下午14:3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
2、地点: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(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(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))。

3、方式: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:1.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2.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;3.营业执照(副本);4.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。

(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,所带证件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“供投标使用”或“与原件一致”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

4、售价:300元/份,现金支付。

四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

1、时间:202339日下午15时10分 

2、地点: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 

五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1、时间202339日下午15时10分 

2、地点: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 
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

本次招标公告在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》、《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》上发布。招标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。

七、其它补充事宜:无

八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

采购人: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

联系人:赵老师

联系电话:0371-89905606

联系地址: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

采购代理机构: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联系地址: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

 系 人:花海燕、刘梦婷

联系电话:0371-68865960

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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